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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極星大氣網訊:日前,山西臨汾印發《全市生態環境治理“春季攻勢”行動方案》。方案要求,3月底前,全市所有鋼鐵、焦化、火電企業啟動煙羽脫白治理,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顯進展,確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運行。
全市生態環境治理“春季攻勢”行動方案
為推動全市環境質量持續提升,確保《2018年全市生態環境治理攻堅行動實施意見》(臨辦發〔2018〕2號)落到實處,市政府決定組織開展生態環境治理“春季攻勢”行動,特制訂本方案。
一、基本攻略
堅持“八個治污”基本思路,以大氣環境治理和水體環境提標為重點,按照“環境質量只能變好,不能變差”要求,集中開展系列專項行動,實施一批污染治理項目,整治一批環境突出問題,查辦一批違法違規案件,問責一批失職失責人員,為順利完成年度目標任務夯實基礎。
二、行動重點
(一)企業深度治理行動
1.重點行業煙羽脫白治理。3月底前,全市所有鋼鐵、焦化、火電企業啟動煙羽脫白治理,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顯進展,確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運行。
火電企業由市經信委牽頭,焦化、鋼鐵企業由市環保局牽頭,相關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
2.焦爐和鋼鐵燒結煙氣排氣筒改造。3月底前,全市所有焦化企業啟動焦爐煙氣排氣筒改造,采用原煙囪排放或采用與原煙囪同等高度的排氣筒排放;鋼鐵企業啟動燒結(球團)煙氣排氣筒改造,采用不低于70m的排氣筒排放。5月底前工程要有明顯進展,確保9月底前完成并正常運行。
市環保局牽頭,市經信委配合,各相關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
3.煤焦發運站揚塵治理。按照“先停后搬,先停后治”原則,3月底前,市區主城區上風向5個煤炭發運站停止生產,啟動搬遷工作,9月底前完成;按照“區內道路全硬化、裝卸過程無揚塵、煤場噴淋不間斷,揚塵監控全覆蓋”要求,其他區域煤焦發運站停止生產,啟動環境綜合整治工作,5月底前完成。
市煤炭局牽頭,市環保局配合,相關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
4.重點行業標準化治理。3月底前,啟動鑄造、洗煤、制磚、混凝土攪拌企業環境標準化治理,5月底前完成。
市環保局牽頭,市經信委、市煤炭局、市交警支隊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
5.持續整治“散亂污”企業。按照全面排查、分類整治、依法查處、動態監管的要求,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環保政策的嚴格按照“兩斷三清”要求實施關停取締;對手續不完善、不符合規劃、污染防治設施不全的采取先停后治措施,完善手續、搬遷整合和規范提升;對已關停取締的進行“回頭看”,堅決防止出現反彈。
市環保局牽頭,市工商局、市中小企業局配合,各相關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(二)揚塵污染治理行動
6.城市大清潔行動。①在市區規劃區范圍內,組織實施道路大清洗、欄桿綠化帶大清洗、樓面樓頂積塵大清洗、機關事業單位院內大清洗;對路沿街邊地面實施全硬化,短期裸地(堆場)密網全覆蓋,長期裸地(堆場)全綠化,3月底前制定方案組織實施,并建立長效機制;②加快推進城市容貌示范街道、保潔示范街道創建工作。
①市衛生計生委牽頭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環保局、市交警支隊配合,堯都區政府、臨汾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,市環保局、市衛生計生委、市交警支隊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7.路域環境綜合整治。①對全市范圍的國道、省道、縣道、鄉道、村道五級道路沿線,全面開展治違、治亂、治污、治路、治理五項整治行動;②加強城區及周邊主要道路吸塵清掃,徹底清理道路及兩側積塵;③對城區及周邊破損路面全面修復;④沿街門面與道路連接帶實施全硬化。3月底前啟動并持續組織實施。
市交通運輸局、臨汾公路分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按職責分別牽頭,市交警支隊、臨汾南高速公路分公司、臨汾北高速公路分公司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8.建筑工地規范整潔。①市區規劃區和各縣(市、區)城區范圍內所有建筑施工工地要以“六個百分之百”為標準進行規范整治,達不到標準要求的不準施工;4月底前,規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裝在線監測和視頻監控,并與住建、環保部門聯網;②3月底前,全市施工渣土車輛未加裝環保硬密閉裝置及統一標識、未安裝衛星定位系統的不準上路。
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,市環保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,市環保局、市交警支隊、市交通運輸局、臨汾公路分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
(三)臭氧污染治理行動
9.重點行業VOCs治理。①全市所有制藥、農藥、化工(含煤化工)、汽修、家具制造、包裝印刷、塑料制品、橡膠及制品、機械設備制造等重點行業企業,4月底前全面完成VOCs治理,焦化、化工等行業完成泄漏檢測與修復(LDAR)工作并實現與環保部門聯網,嚴格控制儲存、裝卸損失排放;②全市銷售及運輸汽油的加油站、儲油庫、油罐車配套的油氣回收治理設施要確保穩定運行,5月底前,年銷售汽油量大于5000噸的加油站和儲油庫完成油氣回收在線監測設備安裝。
①市環保局牽頭,市經信委、市文化局、市交通運輸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②市環保局牽頭,市商務局、市交通運輸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中石化臨汾公司,中石油臨汾公司負責實施。
10.生活源廢氣治理。①4月底前,淘汰開啟式干洗機,全面推廣使用全封閉式干洗機(配備溶劑回收制冷系統、不直接外排廢氣);②持續開展露天攤點專項整治,對不符合城市規劃、手續不完善的堅決取締;③持續開展餐飲行業油煙凈化專項整治,對無設施、裝置不運行、不達標和向地下通道、綠化帶低空排放的餐飲業堅決予以停產整治。
①市環保局牽頭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②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,市工商局、市公安局、市食品藥品監管局、市交警支隊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③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牽頭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工商局、市環保局、市公安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11.機動車污染管控。①3月底前,制定重型柴油車輛管控方案。明確重型柴油車輛禁限行區域、路段以及繞行具體路線,科學確定普通干線公路繞城和專用繞城通道路線,嚴控重型柴油車輛進入市區;②5月底前,全市所有國Ⅴ標準以下的重型柴油車全部加裝顆粒捕集器(DPF)并建立清單;③5月底前,全市所有施工機械全部安裝顆粒捕集器(DPF)并建立清單;④強化機動車不達標尾氣監管,有效利用尾氣檢測設備,加大對“冒黑煙”和尾氣不達標的機動車輛查處力度。
①市環保局、市交警支隊牽頭,市交通運輸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臨汾公路分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②市環保局牽頭,市交通運輸局、臨汾公路分局、市交警支隊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③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,市環保局、市交警支隊配合。各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④市交警支隊牽頭實施,市環保局、市質監局配合。
(四)清潔取暖改造行動
12.清潔取暖改造。①3月底前,根據環保需求,逐縣(市、區)確定2018年清潔取暖改造任務、改造方式、完成時限等;②3月底前,完成霍州發電企業和侯馬漳澤電廠長距離異地供熱項目方案編制;③4月底前,完成全市散煤管控方案編制,并組織清理、收繳無煤區所有散煤;④4月底前,解決鄉寧、永和、大寧、吉縣產氣單位臨汾區域氣源優先保障事宜;⑤組織實施2017年清潔取暖工程“回頭看”,持續推進清潔取暖改造工程建設,9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清潔取暖改造任務,市區及周邊重點區域實現無煤化,縣城和城鄉結合部(含中心鎮)清潔取暖率達到50%以上,農村地區達到30%左右。
①②市發改委牽頭,市環保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經信委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③市環保局牽頭,市公安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質監局、市工商局、市煤炭局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④市發改委牽頭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經信委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負責實施。⑤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環保局分別按職責牽頭,市發改委、市安監局、市質監局、市國土資源局、市經信委、市水利局、臨汾供電公司配合,各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,壺口風景區管委會,負責實施。
(五)重點流域達標行動
13.昕水河流域提標治理。3月底前,建立昕水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清單;全面啟動蒲縣、隰縣、大寧縣生活污水截污管網及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,啟動大寧縣第二污水處理廠工程建設,徹底消滅流域生活污水直排口;加快實施昕水河生態修復斷面水質達標工程;嚴格控制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。6月底前全面完工,實現昕水河出境斷面水質穩定達地表水Ⅲ類標準。
市水利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環保局、市農委、市畜牧獸醫局分別按職責牽頭,蒲縣、隰縣、大寧縣政府負責實施。
14.汾河流域綜合治理。3月底前,建立汾河及其支流入河排污口清單;流域內汾西縣、霍州市、古縣、浮山縣、堯都區、洪洞縣、襄汾縣、翼城縣、曲沃縣、侯馬市、鄉寧縣等11個縣(市、區)全面啟動生活污水截污管網及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,啟動古縣、霍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擴容工程建設,實現流域生活污水零直排;加快實施汾河公園,汾河堯都區吳村段,澇洰河、澮河濕地工程;推進醫藥、化工等排水企業環保設施提標改造,達到相應地表水質量標準;啟動汾河及其支流生態修復斷面水質達標工程建設;強化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防治。9月底前全面完工,實現汾河水質達地表水Ⅴ類標準。
市水利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環保局、市農委、市畜牧獸醫局分別按職責牽頭,相關縣(市、區)政府,臨汾、侯馬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15.其它河流污染治理。3月底前,建立沁河、芝河、州川河、鄂河入河排污口清單;全面啟動安澤縣、永和縣、吉縣、鄉寧縣生活污水截污管網及及污水處理廠提標改造工程建設,啟動安澤縣、永和縣污水處理廠擴容工程建設,消滅生活污水直排口。加快實施芝河、州川河、鄂河河流治理工程;嚴控農業面源和畜禽養殖污染。9月底前全部完工,確保沁河出境斷面水質保持在地表水Ⅲ類以上,芝河、州川河、鄂河出境斷面水質保持在Ⅳ類以上。全面完成壺口風景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運行工作。
市水利局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、市環保局、市農委、市畜牧獸醫局分別按職責牽頭,安澤縣、永和縣、吉縣、鄉寧縣政府、壺口風景區管委會負責實施。
三、保障措施
(一)加強組織領導。生態環境治理“春季攻勢”行動是針對我市環境現狀,結合汾渭平原聯防聯控要求確定的階段性重點行動,對做好全年環保工作意義重大。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認清我市環保工作當前面臨的嚴峻形勢,把治理工作作為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,特別是主要領導要親自抓統籌,親自抓落實,親自抓督辦,親自抓查處。市政府成立市生態環境治理“春季攻勢”行動領導小組,由閆建國副市長任組長,統籌協調推進全市春季攻勢行動。領導組下設辦公室,辦公室主任由市環保局局長張文清兼任,負責行動的協調、調度、督導等具體工作,隨時掌握工作進展,研究解決相關問題。各縣(市、區)要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,扎實推進攻勢行動盡快實施見效。
(二)落實“四鐵”要求。嚴格按照環保職責規定,倒逼環保責任落實,確保目標任務完成。對不能按期保質完成治理任務的實施停產整治;對違法排污行為依法從重處罰;對工作不到位、責任不落實、問題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實行嚴肅問責。
(三)實行領導包聯。建立“春季攻勢”行動市縣兩級領導包聯制,跟蹤協調督辦包聯重點工作,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。
(四)深化聯動治污。加強部門聯動,每周一次聯合會商,每周一次聯合執法;加強區域聯動,健全完善“一城三區”一體化治理、平川縣(市、區)區域和重點流域上下游聯動治理機制,協同推進“春季攻勢”行動任務落實;加強通道聯動,建立專家跟蹤機制,科學研究氣象條件、地形特點對全市大氣環境影響,科學研判大氣流動走向,科學制定通道聯動治理方案,實施精準治污。
(五)強化科技監管。加快焦化、鋼鐵、電力、水泥四大行業企業環保過程監管項目建設,加強對重點工業企業的在線監控。完成市區環境網格化監管項目建設,實現精細化管理。建設市區及周邊區域機動車尾氣遙感監測系統,實現對移動污染源的實時動態監測。建設市區氣溶膠激光雷達觀測和組分監測站,開展城市建成區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監測,進一步加強重點時段、重點污染物管控。
(六)動員全民治污。以“春季攻勢”為主題,開展多種形式的宣教活動,充分反映市委、市政府全力攻堅的堅定決心、工作成效以及攻堅行動中涌現的先進典型,用正能量引導人民群眾投身攻堅行動,贏得社會輿論支持。積極采納、辦理人大代表、政協委員及社會各界人士的意見建議,繼續實行有獎舉報制度,鼓勵廣大人民群眾踴躍參與環境污染監督。
抄送:市委辦公廳,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,市政協辦公廳,市中級法院,市檢察院,人民團體,新聞單位。
臨汾市人民政府辦公廳2018年3月20日印發